法律解析: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相关部门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相关部门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相关部门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