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批捕书由人民检察院或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公安机关应当提交逮捕批准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处罚法,可能构成犯罪的,存在社会危害或者逃避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令后执行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