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在哪办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二、宁波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怎么走
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核准: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拟准予意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拟不同意意见。
决定: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