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以及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内容为第三人对债务人不履行的债务具有合法利益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的清偿规则,以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另一方请求第三人替代履行规则。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吗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但是需要符合法定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不能代为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不能代为清偿的条件是:1、依债的性质,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3、债权人具有拒绝代为清偿的正当理由,债务人具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没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代为清偿债务不一定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债权人同意。经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才可以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或者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加入债务,为债务人进行清偿。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什么意思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合同效力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非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且第三人不按照约定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了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