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套房贷款减税:纳税人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扣除。
法律依据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