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有:其一,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其二,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其三,向借款人提出纠正借款使用建议书的权利等。但此外,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借款人有什么权利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2、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3、可以在申请展期;4、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5、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6、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7、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民法典中借款人怎么撤销借款合同
《民法典》中借款人撤销借款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法定撤销的情形有: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中借款人怎么撤销借款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借款合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提前收回借款;4、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5、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借款人:1、提供真实情况;2、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3、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4、在还款期限届满前申请展期。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有: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不计算违约金,但是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