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_x000D_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_x000D_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