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损坏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损坏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损坏他人财物3次以上,集结多人损坏他人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查的,犯罪情节轻微判处管制或拘役。犯罪情节严重会判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