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没有次数限制,单病种付费是付费总额控制的一种方式,即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如果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明确的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均不计入单病种付费价格,由患者另行支付。在实际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经批准后退出临床路径,不再按单病种定价管理。试点医院近期将会把单病种付费价格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