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上海启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截至11月27日,已办理跨区结婚登记3785对、跨区离婚登记1846对,分别占结婚、离婚登记总量的23.12%和15.42%,惠及11262人次。
好消息是!
12月1日起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将在申城16个区全面实施
便民服务问答
一、全市通办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自12月1日起,可以在上海16个区的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本市16个区中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二、办理方式是什么?有哪些防疫要求?
为做好婚姻登记场所的疫情防控,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市民可从11月30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支付宝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任一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
各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市民可拨打各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目前,市民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大厅。后续会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同时,遇到婚姻登记高峰日、突发情况等,婚姻登记机关会采取现场人员限流、分流等防控措施,希望市民理解并积极配合。
三、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结婚登记: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申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结婚证
离婚登记(发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受理回执单、男女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本市“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四、办理离婚申请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不影响。但需注意,领证仍需在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均迁移出本市的,需要到新的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五、如果当事人已办理离婚申请,遇到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办理婚姻登记怎么办?
根据民政部《关于疫情期间离婚登记办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适用办理期间中止。中止情形消除时,应及时发布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办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期间继续计算。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顺延离婚登记办理期限。
六、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网上预约,可以现场办理吗?
各区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实际情况设有绿色通道,市民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