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贩毒案已经检察院已判决了一次侦补够吗
审理贩毒案后,检察院退回一次侦查的,如果能查清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则是足够的;如果不能查清事实、证据不足的,可再补充侦查一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经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不起诉公安需要撤案吗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不需要去办案单位撤案,因为检察院会主动通知公安机关的。不必要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什么叫不起诉制度
不起诉制度可分为以下几种:1、法定不起诉是指具有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