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材料: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领表》(注:手写签字,原件留存)三、二代证照相回执单及照片(近期照片)。
办理流程:一、提交申请: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2、提交资料。二、选择领取方式:1、邮递。2、现场领取。三、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