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
2.用人单位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并加盖鲜章,三者任意一种,鲜章需与单位名称匹配一致。
3.如暂未取得公章的用人单位在组织员工体检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尚需出示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原件。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