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按照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取。其他地方是不能领结婚证的。但是随着相关民政服务的改革,一些城市已经根据居民的需求开通了更加便捷的结婚登记服务,例如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根据不同的政策,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服务地域也不同,”跨省通办“是包括不同省份户籍的结婚证办理,”全省通办”是包括省内户籍不同市的结婚证办理,“全市通办”是包括市内户籍不同区的居民的结婚证办理。如果想要在非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就要提早了解当地的政策内容,或者询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