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无偿保密协议有效吗
公司和负有保密义务的签订保密协议时,是有偿签订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按工资的30%支付。
二、保密协议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保密主体
任何协议都要锁定合同主体。保密协议可能涉及的主体,除了并购双方以外,还可能包含并购双方各自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即使单从并购双方而言,还要锁定接触商业信息的人员范围,不能什么人都能获得知晓商业秘密的机会,否则这份协议就无法得到真正的执行。因此,我们在起草一份保密协议时,必须首先锁定保密主体,有哪些主体可以、而且确有必要接触商业秘密。
2、秘点的界定
并购双方需要根据尽职调查的范围,来锁定秘点,进而作出对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准确界定。
3、信息接收方式
我们通常在制作保密协议时,会特别指定信息沟通的方式和双方各自的联系人,这一点对于日后发生争议时的证据收集非常重要。
4、保密期限
通常理性的写法,一般会对保密期限进行一个合理的限定,一般为2-3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劳动者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是有保密方面的特殊要求的话,完全是可以和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有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本身是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如果违反约定没有支付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处理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