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向施工方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诉反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修缮或翻建;减少工程价款;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农村盖的房子质量差,怎么办?
农村盖房子质量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是:与施工方协商。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进行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