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被拘留家属应该怎么做
1、家人被拘留后,亲属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亲属应当先了解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如果行政拘留的,亲属可到拘留所探家人,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应当了解被拘留在哪里,涉及到什么犯罪等;
(2)、家属可以到看守所领回家人的物品,并且准备一些衣物等生活必需品送给家人;
(3)、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拘留的嫌疑人,并且可以为其通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二、刑事拘留流程是什么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