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侦电话传唤是否必须到,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作为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应该按照经侦大队的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作为证人,被经侦大队传唤后有特殊事务无法及时到场,可以向经侦大队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