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首先必须明确,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辞退孕期女职工,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怀孕女职工列入裁减人员范围,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普通裁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一双倍计算的规定,也正体现了惩罚与赔偿的双重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