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
1、如果去民政局协商离婚,需要带三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
2、如果协议不能去法院离婚,最基本的就是准备立案所必需的材料,即三份起诉书、结婚证和身份证,其他材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对抚养费有争议的,应当提供双方的收入证明或者工资流水单。除立案必须提交的材料外,其他材料可在开庭时提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