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原告方撰写的起诉状中需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1、开头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2、原告的请求与理由,请求主要围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三大块;3、相关法律依据,法院只会支持有相关法律支撑的请求。另外,原告可以到被起诉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