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积金如何一次性提取?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账支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支取。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死亡证明.
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
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购房合同
②交款凭据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贷款合同原件
②贷款凭证原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
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
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支取申请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