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积金首次提取一般一周内到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