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名字不符不算无证婚姻。结婚证名称对婚姻无效,只要男女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同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就不能构成婚姻无效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