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的区别
商标异议商标无效的区别:
一、维权时间点不同;
二、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申请的时间不同;
三、受理的单位也不一样。
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的区别在哪
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的区别如下:商标异议是商标在初步申请的时候,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商标争议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或者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1、两者实质不同:商标争议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2、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3、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4、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5、提出原因不同:争议的提出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近似;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6、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标争议应交纳评审费。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
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
2.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定金和订金区别有何区别的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于: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3、两者法律后果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人和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对增值税纳税人的一个划分,首先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包括加工制造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1日起,境内的运输企业全行业是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凡是空运、水运、陆路运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是硬件的规定。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
1、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就是对企业的增值额纳税。如商品流通企业,购进货物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如购进价款30000元,则进项税额=30000*17%=5100元;销售货物价款50000元,则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应交增值税==3400元。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为3%和6%简易征收方法。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为50000元,应交增值税=50000/1.03*3%=1456.31元。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因为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小规模纳税人货物销售造成很大困难。
3、一般纳税人购买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不着这个优惠政策;还有一般纳税人发生的运输费用也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
《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