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北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是广西北部湾地区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南宁市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该律师事务所具有雄厚的法律实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曾多次为各层级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在北斗律师事务所中,吴律师是其中最受欢迎、最有影响力的律师之一。他是南宁市优秀律师、中国律师杂志社“全国十佳律师”、全国百名杰出“网聚中国2006”人物等获奖者。吴律师主要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多次在各大媒体上就热点问题进行评论、解答。此外,北斗律师事务所还拥有一支优秀的团队,涉及民事诉讼、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