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方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1、一方在婚前隐瞒其患有精神病,婚后仍未治愈的;2、结婚前另一方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但婚后久治未愈的;3、一方在婚姻期间患上精神病,久治未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