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公证所需材料:出售方: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房屋公证所需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证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房产公证所需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所需材料: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1、出售方:(1)企业营业执照;(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2、购买方(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产权合同是否可以公证
房屋产权合同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屋产权公证有效吗?
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权利人为准,如果双方约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仅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话,未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双方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协议有效不等于就产生了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房屋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公证的房屋产权约定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权利人仍以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权利人为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以公证的方式约定房屋产权,则提醒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权利人和权利人的份额,如果未写明份额,则为共同共有;2、该房屋所有利害关系人均需在协议书上签字认可;3、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4、房屋产权约定协议书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书的效力。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有以下这些:(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