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告送达后三日内会开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告知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