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使用肉刑、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比如以殴打、捆绑或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以较长时间冻、饿、晒或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体健康的。有上述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