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结婚证属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业务。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