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
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完全赔偿原则呢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
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二、专利权无法实施由哪些人承担责任
技术项目无效进行,一般是由违约方承担责任。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合同变更后违约责任是否免除?
合同变更后的违约责任,除非存在免责情况,不然依旧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不会因为合同变更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变更之前违约了的,合同变更后其仍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