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糖尿病患者到中心进行鉴定时,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的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复查鉴定两种。首次申请办理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检查鉴定的患者,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鉴定中心采集血样。需化验的项目包括空腹血糖、糖耐量试验、胰岛素功能测定,三个时间点测定的数值和糖化血红蛋白。如果空腹血糖过高,化验餐后血糖、糖化血红蛋白。
办理复查鉴定的糖尿病患者,如果在门特登记期内发生糖尿病住院治疗的,在办理复查鉴定时,可持天津市二、三级原糖尿病诊断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到鉴定中心直接申请鉴定,如手续齐全,无需化验。相关材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和出院记录(小结)以及符合鉴定标准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并加盖住院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鉴定中心依据网络信息甄别上述医疗文书真实性和可靠性,材料不齐或存在疑义时,重新鉴定检查。如果在门特登记期内没有发生糖尿病住院治疗的,将按照首次鉴定办理。
2、问:如有复查鉴定患者原登记的医院不在这11家医院范围内,也需到这11家医院鉴定吗
答:即使原登记的医院不在这11家范围内,也需在这11家办理门特鉴定手续。
3、12家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名单
鉴定机构名称责任范围预约电话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南开、红桥、河北、西青、北辰23627134
天津市公安医院河西、和平、河东、东丽、津南23142633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滨海新区25868223
天津市汉沽区医院滨海新区67127168
大港医院滨海新区63109315
天津市宁河县医院宁河69114272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武清82171830
天津市静海县医院静海68924218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宝坻29262273
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蓟县82852601
大港油田总医院大港油田25925408
新增:医大代谢病医院全市83336790
4、问:门特登记在医院可直接办理吗登记期满后还需重新办理吗
答:12家指定鉴定机构进行糖尿病门特鉴定,经鉴定符合糖尿病门特标准的,就地办理门特登记。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后,纳入糖尿病门特管理,按规定享受门特待遇。登记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在登记期满前2个月内重新鉴定并办理登记。
5、问:办理门特登记可以委托他人吗
答:来鉴定中心进行首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必须是患者本人,需要验证身份证并扫描指纹。来公安医院进行鉴定的患者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和挂号条办理门特登记,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在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和挂号条的同时,也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门特登记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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