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但应当配合治安员的调查。如果你拒绝接受检查,同时有暴力抗拒的情形的,这个动作是你要接受处理的依据,而不是约会本身。
二、如果你的车辆,违规停车的,这个动作本身可能要接受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其中第(二)项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在返回行政机关后, 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紧急情况下,适用一般程序的事后补办手续程序。但是这里的程序要求更加严格,补办手续的期限不是24小时以内,而是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目的是要防止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违法和失误。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强制措施对象错误或者其他问题的,可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停止或者撤销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