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欠钱担保人是否需要负责任,由实际情况来定。如果债务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债务清偿的义务,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负责任,更不需要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所以保证人不需要提前承担保证的责任。
一、贷款时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什么
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贷款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自愿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如果你不是担保人,只需负责联系贷款人就可以了,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好,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
二、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有什么
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
2、由于一般担保人承担单方面、免费的法律责任,担保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担保人应在一定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担保存续的基础是担保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此,一旦债务人发生变化,担保人一般不再为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三、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如何去行使
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