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案流程如下:
1、线索处置
收集受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
2、谈话函询
根据规则,纪委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形式进行处置;
3、初步核实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方法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4、立案审查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将进入立案审查环节,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
5、审理
案件审查结束,进入审理环节,需要保障案件审理的准确、公正、规范。
纪检回复举报人的规定
关于纪检回复举报人的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形式》鼓励举报实名制,明确规定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也被要求在90天内办结。处理结案时,必须出具书面的结案内容给举报人。
其他法规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