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分割的标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婚前办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抵押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婚前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以一方名义登记。正常情况下确定房产归谁的依据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给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因此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不影响房屋所有权。此时离婚抵押房屋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属于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