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请人携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原单位出去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资料前往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登记;提交所携带的资料,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将资料一份交至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领取证上盖章,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五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