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
3、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法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可分为两种情况:
1、必并制,是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没收财产;
2、并制,是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可以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