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房产赠与个人显然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房产赠与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一方财产,在夫妻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可以对相关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则可以依照约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