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填。只有涉及以下3项专项附加扣除时,才需要填写。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时,均会涉及配偶相关情况,而且一定要如实作答,如没有配偶就填无,有配偶就填有,并把相关信息填好。因此,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如实填写配偶信息,如果不如实做答,就不能申请专项扣除个税。
一、监护人不是父母还能扣除教育费用吗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扣除,800、1100、1500三个档次。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