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传统消费,现在网购已经是大势所趋了,但是网购有其自身的缺陷,比如最大的缺点是买家不能亲身体验商品,因此为保障消费者的权利,法律上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是消费者错过这七日的期限,并不意味着不能继续主张权利,按规定只要出现商品质量问题,那么商家是有绝对的义务更换、修理商品。
网购的人都知道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一旦超过七天的反悔期限就会失去这个权利,但是超过七天的期限发现商品质量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消费者可以主张如下:
(1)符合法定解除买卖合同条件
在七日后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跟商家要求退货。因此,如果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并且法律上规定可以退货的,那么可以积极主张商家退货。
对于这点,比如手机发生自燃自爆情况,属于质量问题,并且侵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的,那么法律上规定商家必须召回的,消费者可以积极主张退货。
(2)无法定解除条件但双方协商
如果法律上对于该商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无退货的规定,但是消费者可已经跟商家协商退货的,那么这个时候消费者还可以接着主张退货。
(3)协商退货不成的商家需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一般来说当商品出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家对此有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此,符合相关情况的商家对此有作出根本性处理的,都是合理的。
所以,在收货七日后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那么商家有尽到更换、修理等义务的,属于合法行为,消费者需要积极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