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村医是由乡镇卫生行政部门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者。在村民中,村医的地位十分重要,是保障农村卫生健康的重要力量。而村支书作为村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权力范围并不包括开除村医。事实上,村医的解聘需要依据相关的手续和程序。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级卫生机构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乡村牙医、助产士、卫生宣教员和村卫生站站长、村医等乡村卫生机构人员,均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派或聘任,解聘应当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并按照程序办理。如果村支书滥用权力对村医进行开除等行为,村医可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投诉,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条例》第十二条 乡村医生应当服从乡镇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不得受任何部门、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