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申办民办敬老院手续:
(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
(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现在对养老院手续的审批有两个部门:当地民政局,当地工商局。民政局审批的手续属于非盈利性养老院,工商部门审批的养老院可以进行盈利活动,两者同时都要求硬件条件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