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就要施行了,这部法典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可谓民生百科全书。张哥说法从今日起,用较短篇幅,推出“每日一《典》”栏目,带你共同学习《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理解与适用】
1、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是民事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领整部《民法典》及其所有民商事特别法。
2、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
3、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股权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利;此外,民法还保护兼具有人身和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4、除上述列明的民事权利外,民法典还规定保护其他合法权益。
5、面数千元受法律保护的要求,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所谓不得侵犯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占、限制、剥夺他人的民事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得干涉他人正常行使民事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
6、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要受到法律、公序良俗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