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后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1、酒后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不会拘留,而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认定寻衅滋事的这一行为方式,要把握三个方面:第一,殴打的主观随意性;第二,准确界定“殴打”;第三,随意殴打情节的严重性。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罪在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情况下,容易与故意伤害罪向混淆,二者区分的关键在通过客观行为反映出的主观状态,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须存在明显的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逞强耍横、压制他人等流氓心态。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在1997年《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项中只有“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规定,2011年2月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又增加了“恐吓他人”的规定,将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纳入刑法规范的范畴。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损毁财物型的寻衅滋事罪在实践中往往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相混淆。首先,区分的一个关键是数额标准,强拿硬要1000元以上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构成本罪,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次,行为方式的种类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仅指故意毁坏行为,而本罪有多种表现形式;第三,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侵犯客体不同,本罪是出于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流氓心态,侵犯的是社会秩序,而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时是出于毁坏财物的故意,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里所指的公共场所,一般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当然,在实践中还包括其他未列举的公共性质的场所。
寻衅滋事并无是否喝酒为衡量标准,而是以受害人的情况以及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破坏程度为标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以上材料得知寻衅滋事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