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统一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一、缴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统一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二、缴费补贴
1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60元。因故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但不享受缴费补贴。
2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集体补助
1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
2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可以一次或多次缴纳当年度保费,但缴费总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1参保人员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指定银行的省内任意网点缴纳保费。
2参保人员可以与银行、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
3部分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和“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