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培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