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是不能携带手机的。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规定,拘留所所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所随带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必须由拘留所统一保管,手机不属于生活必需品,因此应当移交拘留所保管。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被拘留人携带了违禁物品,也应当移交拘留机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