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也是有既遂和未遂状态之分的。根据《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来看,本罪是结果犯,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结果的,就达到了既遂的标准;但如果犯罪行为人因客观原因导致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发生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滥用职权罪范围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滥用职权罪第几条
滥用职权罪规定在《刑法》第第三百九十七条。具体的定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立案机关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本罪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滥用职权罪审查期限
滥用职权等刑事案件的审查期限,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审查期限也会不同,具体的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法的滥用职权罪
刑法上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是: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